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2025年4月20日(星期天)17:00
2.网上报名流程:有意者请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点击首页“重庆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图标,仔细阅读《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 各岗位招聘要求后,在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各招聘岗位设定了开考比例(特殊岗位除外),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根据界面展示的各岗位实时报名人数,合理选择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重庆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打印《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飞驶特公司将通过短信或者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4.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飞驶特人才网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1. 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对笔试开考比例作了明确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必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招考指标的,则递减指标至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2. 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飞驶特公司征求该岗位应聘人员意见,放弃报考资格或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有且只有一次选择机会;不得选择其他被取消招考的岗位及特殊岗位;选择后,对已递减招考人数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恢复招考人数要求的,在计划招聘人数范围内相应增加该岗位招考需求人数)。
3.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5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3.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在飞驶特人才网上公布。
4.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视为无异议,事后不再受理。
(五)面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同一岗位有多个优先条件的,按排列先后确定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飞驶特人才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人页+增减页+户别页)复印件3份、一寸登记照(蓝底或者红底)3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上家单位离职证明或者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1份、工商银行工资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到飞驶特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