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2-10-7 16:56 编辑
17时许,G211国道新田镇鹞子岩路段一辆面包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摔倒在地受伤,面包车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交巡警迅速展开查缉工作,案发50分钟,肇事司机和车辆被查获。
9月29日17时56分,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田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一摩托车被一面包车撞倒,有人员受伤,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点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查找肇事车辆蛛丝马迹。
同时利用数字警务系统追踪肇事面包车行车轨迹,锁定了车牌号为渝AF7***的肇事面包车。
事故发生后,肇事面包车驶离G211国道进入新田沿江公路。
18:46分,驾车沿江搜索的民警在新田码头旁找到了肇事车辆,民警根据车辆迅速找到了躲在一辆货车后轮处的驾驶人。
经调查,肇事面包车驾驶员姓胡。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胡某某的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
据胡某某陈述,当天中午自己在走马镇走亲戚,吃饭时喝了酒。
在回家的路上与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瞬间倒地,胡某某顿时慌了,感觉事情很严重,加上自己没有驾驶证又喝了酒,为逃避责任和处罚就驾车逃离了现场。
逃离现场后的胡某某将肇事车辆停在新田码头旁,躲在一辆货车后轮处……
直到民警出现在自己面前,才知道自己跑不脱了。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以案说法
1.肇事逃逸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保险公司不赔偿
《机动车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肇事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起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 配合交巡警调查, 积极主动救助伤员。 如果选择肇事逃逸, 等来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来源 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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