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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事通梅林 于 2024-4-29 11:13 编辑
来源 平安梁平
原标题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全责!
4月11日,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搭乘涂某沿重庆市梁平区大河路往迎宾路方向行驶。
当日15时40分许,其车行驶至重庆市梁平区迎宾大道啄子岩转盘处,王某未观察路况闯红灯与曾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U***6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涂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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