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0-7-2 09:39 编辑
便民转发
由于受疫情影响 许多行业受冲击 一些人待业或者失业在家 感觉“压力三大” 不过 激励企业用人的政策来啦
梁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最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通知如下
▼
1.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2000元/人标准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企业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
2.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可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企业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详情请咨询:023-53336059。
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每年3月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招用人员花名册。
2.审核
<span]用人单位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按规定审核。
3.公示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单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分别在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上年度补贴划入申请单位(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53253777、5333606
梁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0年7月1日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