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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0-7-6 09:17 编辑
今年因为疫情原因没外出打工,就在梁平的清都创业园找了份文员的工作。
去的时候说好了的实习期一个月,工资2500,实习期过了有3000。
说好的实习期一个月,做了两个多月了去问老板他说还在实习期。
当时都没得心给他做活路了,然后辞职,辞职过后找老板要工资他说压的工资不得给因为没做到年底。
打电话去还吵架,语气不好。
6月初就没干了,到现在7月初工资都不给,一问就说没干到年底不给,我想问问有没得这种霸王条款?
不想涨工资又想让人给你干活?这道理哪里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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