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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0-7-14 11:09 编辑
据悉,从即日起重庆警方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进行举报。
大家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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