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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男子因感情矛盾持钢管打伤女友母亲,面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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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0-10-26 09:29 编辑

渝梁检刑诉〔2020〕Z222号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谭某某与程某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2019年12月24日11时许,其在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号寻找程某某未果,遂迁怒于程某某母亲张某某,持钢管将张某某头部打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谭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李*
检察官助理:袁*
2020年8月29日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谭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241976********,汉族,文盲,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地均为重庆市梁平区**街道**村**组**号。
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8月22日被原梁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2010年5月25日被原梁平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6月2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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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猪儿再肥也在圈里  枪杆子里出政权  强大的中国共产党 内有公安 武警 民兵 退伍军人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 正义只会迟到 但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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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猪猪 发表于 2020-10-26 10:07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猪儿再肥也在圈里  枪杆子里出政权  强大的中国共产党 内有公安 武警 民兵 退伍军人外 ...

这个渣渣出来还要害人,不信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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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7 0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是沙坝村板桥那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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